翻页   夜间
乐阅读 > 空明传烽录 > 朝花夕拾(调节情绪用无关章节,不喜勿看)

朝花夕拾(调节情绪用无关章节,不喜勿看)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乐阅读] https://www.leduxs.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A,最快更新空明传烽录!

    事先声明,这一篇是写累了自我调节用的,不喜欢请不要看。

    ps,涨停板居然说看了这篇才知道我是个,本人隆重声明,我不是!!

    我是传说中的分割线

    有人说,相遇是一种缘分,我说,缘分因相遇而结束。

    有人说,没有人爱自己是悲哀的,我说,没有自己可以爱的人才是最大的悲哀。

    因为我就拥有这最大的悲哀,所以我不会再有悲哀。

    ——题记

    很意外地,我再一次遇到了他。

    在我们这种人来说,重逢的几率本来是几近于零的。记得一个同伴曾经说过,他和我就像哈雷彗星跟地球,76年才有一次擦肩而过。我笑着纠正他:你错了。跟地球的生命相比,76年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秒钟罢了。他很认真的问我:76年跟46亿年有区别么?我很认真的回答:没有。

    好了,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一个在我生命中持续时间最长的故事。

    1时的时候,我第一次在酒吧里遇见了他。那个时候我在喝酒,而他在嗑药。我端着啤酒杯,看着身边的男人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倒进我的怀里,头就搁在我面前的茶几上。

    我抱起他的脑袋,轻轻放在我的腿上。这是一颗漂亮的头颅,那些以收集人体器官为乐的富豪们会喜欢的。三千个通用币——估这个价应该不会委屈他了。我微笑着端起一杯啤酒,猛地淋在这颗价值三千个通用币的头颅上。他的眼皮抽搐了一下,慢慢张开了。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他灰色的虹膜里分明映出我的墓碑。

    “来……来一颗吗?”他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我的回答是第二杯啤酒。

    他抹着脸上的泡沫,对我直翻白眼。

    “别这么大脾气嘛,漂亮妹妹!”他的手臂伸过来,揽住我的肩头。

    “你的名字后缀是什么?”

    漫不经心地回答,管这么多干吗?来一颗吧,hgh一下!一只手掌托着几粒棕色的药丸伸过来。

    小开。混混。浪费生命的白痴。

    m。

    我接过药丸吞下去。一种巨大的力量立刻撞击着我的身体,我幸福地傻笑起来。那对灰色的眼珠注视着我。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他的瞳孔在暗中闪闪亮,不,我周围的一切,这整个世界都闪着耀眼的亮光。我在这亮光中睡了过去。

    16小时。醒来的时候两小时已经过去了。我看看手表,想象着我面具下的脸已经产生了怎样的变化,忽然开始同情这个还沉湎于我两个小时前动人姿色中的小开。这个躺在我身边呼呼大睡的笨蛋。

    我悄悄爬起来,离开了酒吧。走的时候我回头望了一眼,他就躺在那里,安安静静地睡着,那颗漂亮的头颅靠在沙脚边。他就躺在那里,跟我的灵魂并排躺在一起小】

    【说】

    76年的相遇,相对于地球的生命而言只是短暂的一秒钟,但是对我来说二者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决定忘了他。忘了那对映出我墓碑的灰眼珠,忘了那些棕色的大麻丸。

    14小时。我在一个同伴家里被基因局的“蝙蝠”传讯了。门铃响起来的时候,同伴从床上跳下去,摸出一把手枪,对准了门口。禁止与正常人通婚。我们的名字有r字后缀,而正常人的是这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9小时。我躺在那里,静候“蝙蝠”或是死神的来临。我们计算时间的方式,是自出生起24小时的倒数。换算成“m”的标准,我现在应该有5o岁了。

    我抚摸着自己的眼角、额头、下巴,细细体会纵横密布的皱纹给我的指尖带来的触感。同伴在我身旁睡着。蓄电灯已经熄灭了,我伸出手去,摸索着他的脸颊。他的皮肤明显地松弛、衰老了。我似乎感觉得到生命正在离我们远去。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他不知什么时候醒了。

    “需要知道吗?一个只存在了24个小时的名字。”

    “也许。但是人类的存在,要久远得多。我们——我们的名字,总有一天会被刻在这个物种的纪念碑上。”

    “纪念碑?或者吧。但是在那些纪念碑树立起来的几百年前我们已经像大肠杆菌一般的死掉了。纪念碑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

    “那么,什么对你来说才是有意义的?生命吗?像他们一样长的生命吗?就算你真正拥有了8o年的寿命,那又怎样呢?宇宙就像漫漫长夜,根本没有天亮的时候。24小时跟8o年又有什么区别?”他在黑暗中注视着我,一对眸子闪闪亮。我忽然现,暗中看去,不管谁的眼珠都是灰色的。

    他把网,我们出去。”

    我想拒绝,但我的身体却服从地站起来,跟着他钻出地下室。外面已经是黄昏了,光线并不强烈,却让习惯了黑暗的我眼前一花。

    同伴用力拽了我一把:“退回去!”我还没弄清出了什么事,就被拖回了地下室。

    他命令我躲在一堆杂物后面,自己握紧手枪,伏在门口。

    我们被包围了。像兔子一样被猎狗堵在洞里。那一瞬间我突然感到极度的厌烦。为什么我要跟他们作这种无聊的官兵捉贼的游戏呢?让他们捉住我好了,我不在乎。我站起来,向出口走去。

    同伴惊讶地回过头来:“你不要命了?”我冲他微微一笑,轻轻拨开他拦在我面前的手臂,猫腰钻出了地下室。

    夕阳向着我抛出最后一束光,却让我感到一阵透骨的寒冷。眼睛很快适应了黄昏的光线,我清楚地看到面前围着一群“乌鸦”,站在最前面的一个有着一张熟悉的脸,一对熟悉的灰眼珠。

    我举起双手,慢慢地走过去。

    走过他身边的时候,我心中泛起一股冲动。我伸开双臂,试图拥抱一下那漂亮的头颅。

    什么东西轻轻的撞了一下我的肋骨

    我退后一步,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衣服慢慢染红。

    他站在那里,手里握着枪,一双灰眼珠恐惧地瞪着我。

    我轻轻叹了口气,慢慢地,慢慢地倒了下去。

    我没能死在他的枪下。他们设法使我活着接受了审判。几分钟后,我将被处死。我的罪名是协助刺杀丁格尔的罪犯逃亡。

    丁格尔死了。但他的计划不可能停止。是的,只要瘟疫还存在。他们仍将不断的制造突变,从突变中寻找战胜瘟疫的神明。但是,神灯里出来的究竟是精灵还是魔鬼,恐怕没有人知道。

    至于我吗,一切都和我没关系了,不是吗?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