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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我中山靖王决不当皇帝 > 第28章 情圣附体,叫我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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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云遮月的战旗,志气高昂的战意,让景帝热血沸腾,感觉自己又行了:“今天看了细柳营,朕心里有底了。现在可以开始考虑,削藩如果要动吴国的话,那从哪儿开始呢?”

    晁错:“臣以为豫章郡及会稽郡,是天下膏腴所在,应当掌握在朝廷手里。”

    豫章就是今天的南昌,会稽就是绍兴。

    两地直线距离五百公里,可见吴国地盘之大。江浙沪不算,连江西都包括了。

    跟明朝那些养猪似的封国,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

    【叮!恭喜宿主签到成功,奖励无限弹药八倍镜98k一把】

    我去,这个奖励好玩儿啊,如果用来刺杀,简直开了无双啊。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说不定以为被天雷打死,死后也落个坏名声。

    刺激!

    如果哪天嗯,老爹看自己不爽想弄死自己,就……

    啊!不!爹爹对我这么好,我怎么能这样想呢?罪过罪过。

    哼!不管是谁,想要咱的命,咱就要他全家的命。

    可是,刘胜虽然力气足够,可这一米的身高,还没枪高呢!这后坐力不把自己蹦飞了?

    看来还是要苟起来,毕竟98k的射速扛不住集群冲锋。

    “今个儿真高兴啊,我今儿个真高兴!”

    “刘胜!你又跑出去干什么?大早上起来不刷牙洗脸梳头,你是皇子,要注意仪态!”秋香现在成了刘胜的贴身“丫鬟”,在她跟匈奴和亲之前,都会跟刘胜住在一起。

    嗯!现在刘胜彻底生活在女人堆里了。母亲的侍女,奶奶的侍女,老爹的侍女,甚至刘彻的侍女,凡是漂亮的,都被他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抢了过来。

    因为自己住在白虎殿的偏殿,地方太小,所以这些侍女们只好跟刘胜住在一个房间,用帘子隔开。

    呵呵,正好便宜了刘胜,嗯,虽然我小,但要多吃多占。

    秋香用毛巾给刘胜轻轻擦着脸,吹弹可破的脸蛋,总让人想扭几下。

    从刘胜外表形象看,他的眉心间有一火苗般朝上的印迹,自显英气荡扬;

    头顶一双对称的圆球状发髻,也称作“丸子头”;

    包子脸,圆中带方,自有福娃之面相;

    鬓间缕发飘肩,肚兜、光脚,长得像端庄灵慧女童那样。

    秋香给他穿好鞋袜外套,系上腰带,再披上保暖的貂皮披风,刚才可爱灵透的小娃娃瞬间变成了球儿。

    “姐姐!春天都要过去了,你是想把我热死,好继承我的十万两黄金么?”

    “呸呸呸!童言无忌,老天爷没听见,没听见。你这臭孩子,千万不要乱说话,前几天有个皇子得了热症就没了。”

    刘胜回过头,可惜头发被秋香抓着,赶紧转过去,“姐姐,你是说我可能会死么?”

    秋香看看左右,侍女都在外面扫地,把嘴巴靠在刘胜耳朵边说着悄悄话:“嗯!姐姐原来的村里,全村五十多个小孩,跟姐姐一起长大的就十几个。”

    被如兰的口气吹得心痒痒的刘胜问道:“啊?他们是怎么死的?饿死的吗?”

    “饿死的也有,还有被狼抓走的,被河神抓走的,有一个女孩子被有钱人家买去结了阴婚,活埋了。”

    “哼!这些有钱人太不是东西了,秋香姐,你放心,等我长大了,一定把这些目无王法的人都关进皇庄里种地,累死他们!”

    “胜儿,你见过皇庄么?怎么关他们?皇庄和私人田地正好组成了九宫格,皇庄是最中心那个方块,周围八户人家种完自己的田地后,要负责把中间的公田也种了。这是承袭周朝的井田制。”

    “我自有办法,你相不相信我?”

    “信!信!胜儿说什么姐姐都信。衣服上有个破洞,脱下来!”

    说完不由分说就把刘胜的衣服扒了。

    穿着肚兜的他有些脸红,这姐姐也太女汉子了吧。

    不过我喜欢。

    “姐姐,衣服破了就换新的呗!”

    秋香有些伤感的叹了口气,是啊,这是皇家,哪里会穿破衣服,还是别缝了。

    刘胜用手撑着头,含情脉脉地望着秋香。

    “姐姐,我还是喜欢穿你缝过的衣服。”

    秋香转头看着这个人小鬼大的假弟弟,目光微微下移。

    无趣,小屁孩儿一个。啥也没有。

    刘胜嘟着小嘴,站在桌子上,在秋香精致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有便宜不占非好汉,秋香壮着胆子在刘胜脸上亲了一口。

    “以后你就是姐姐的人了。要乖!”

    刘胜头在秋香肩膀上蹭了蹭,像个寻求安慰的小奶狗。

    秋香一把推开那张粉嘟嘟却目若朗星美丽如画的脸,这才想起来,要给刘胜缝补衣服。

    清晨的一缕阳光,暖洋洋的透过纸窗的缝隙照在秋香的脸上。

    耳朵红红的像半透明一样。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我是你姐!”

    “嗯~介个……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这还差不多,不过没有夸我,我不开心!”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这个小弟弟好会哦,太有才了,秋香入宫后也学了些四书五经,韩非子墨子,诗经什么的,哪里听过唐朝才有的富含结构美和音韵美的新体诗。

    少女之心,正是感时伤怀的年纪,也就是文艺女青年,很容易被刘胜这样的小渣男忽悠住。

    可是,我终究还是要嫁给不知名姓的匈奴人。

    想到这些,泪水不自觉从秋香脸上落下,浸湿了在缝补的衣裳。

    刘胜用湿纸巾给秋香擦拭着泪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品味着千古流传的美丽诗句,秋香一时间有些恍惚,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此时的刘胜,在他眼里一会变成潘安,一会儿变成匈奴王子,甚至将来的孩子也是刘胜的模样。

    不行!胜儿是个孩子,我怎么能这么想?好不知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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