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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历史难题,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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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皇帝,大明最大的地主,朱允?墒贾帐切枰??髋┟瘢??さ刂鹘撞憷?娴模?庖坏闶俏薹ǜ谋涞氖率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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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这个问题的出发点,并不是纯碎为了百姓的生存,以表示自己的悲悯,更多的是从大明未来去考量,因为土地兼并,直接关系着社会稳定,关系着王朝更迭!

    不想大明两三百年就灭亡,土地兼并这匹疯狂的马,必须有一根缰绳,否则,它会拉着大明,坠落悬崖。

    土地,对于任何王朝而言,都是最为敏感的问题,也是最为头疼的问题。

    它成就了很多奸臣,也拖累死了很多忠臣,它支撑着一个个王朝的兴盛,也挖掘着一个个王朝的坟墓。

    古代的土地关系,是极为复杂,很难说清楚的。

    在原始氏族或部落时期,大家都是穷光蛋,连个衣服都没有,自然不会谈什么私有,你捡来的石头,我也可以拿去打恐龙,你手里的果子,我也能啃一口,大家谁分谁啊。

    生产关系的改变,最初的原因还是与生育能力有关。

    这边二十年生了一百个,那边生了五百个,人家一招呼,都是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一大堆,什么氏族公社,不搞了,谁人口多,谁分的东西多。

    于是,最初的母系氏族公社逐渐演变为家族公社,后来男人一看,自己有力气能打猎,也能打人,有吃的也有喝的,凭什么要被女人欺负?

    于是,女家长时代结束,男家长时代开启,父系家族出现。

    既然都是家族了,那原本的氏族财产,像是肉啊,果子啊,毛啊,石头啊,那自然也就成为了家族财产。

    什么公有制,该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我抢过来也是我的。

    私有制就是这样登上历史舞台的。

    这个过程并非是短时间的突变,而是经过漫长的时间演变形成。

    在夏商周时期,其土地制度基本上是宗族土地所有制。

    《尚书·酒诰》中记载商朝时期:

    “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旅,宗工,越百姓里居。”

    需要解释下的是,这里的外服不是给你贴膏药,内服也不是让你吞下去。

    内服指的是京畿地区,国家京城,外服指的是畿外地区。

    这意味着商朝时期,分封诸侯已成常态。

    西周时期的分封制记录更多,在《左传》中记载:

    “昔盛王克商,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藩屏周。昔周公昂二叔之不成,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商周时期嘛,人口不多,生产力不高,哪怕是国家搞分封制,大部分也都围绕着都邑,周围良田多,大家一起搞建设,加上你的地是你的,我的地是我的,这边修一条路,那边修一条沟渠,站在高处一看,呀,这不是“井”字吗?

    嗯,这个时期的土地关系,采取的就是井田制。

    当时的农民就是干活的,贵族就是监工,没事的时候就跑到田边瞎指天造娃,人那么多,怎么分得过来?

    既然均不了,还不如被拿走……

    这是地主的思维。

    哪怕是唐代后期不断制定法律,禁止土地兼并,但也无济于事,地主养成了,一个个都是有钱有势有影响力的,谁能管得住?

    宋朝并没有吸取唐代灭亡的教训,宋朝是一个很厉害的朝代,他们在土地关系上,采取的是“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政策。

    意思就是,只要朝廷能收税,你们该怎么兼并,那就怎么兼并,随你们自己玩。

    这种政策的存在,导致宋代土地私有化、土地兼并达到了历史最高程度,哪怕是北宋玩完了,他们也不认为是土地关系的错,南宋接着玩。

    因为土地都在地主家里,所以整个宋代,真正拥有自己土地的农民是极少数的,而没有土地,依附于地主的佃农却是大多数的。

    也正是因此,宋代的租佃制度极为完善,甚至还出来了专门的租佃合同,租佃法律……

    当然,主要是保护地主家利益的,比如你累死了地主家的牛,那你就是地主家的牛,如果地主打了你儿子,那人家是没半点损失的。

    后来元朝时期,统治者是蒙古族系游牧民族,人家骑马的人,谁会管土地问题,只要有草原,那就是够了。

    所以在元代初期根本就不管土地的,底下怎么整,没人在乎。

    后来忽必烈也意识到,总不管土地也不行,所以颁布了一些法律,但元朝的法律,就像是他们手中的马鞭子,自己用来打人的,不是拿来抽自己的。

    所以,法令可以颁布,但蒙古人是不需要遵守的。

    于是出现了“今王公大人乏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之事。

    元朝的覆灭,与地主过度剥削、农民没有田地有着直接关系。

    朱元璋他们家一开始就是地主家的佃农,多悲惨?

    死了都没地方埋……

    后来明朝洪武元年,朱元璋颁布一系列法令,鼓励农民复业归耕,在土地所有问题上,直接规定,只要是你耕垦的、开垦的土地,那这些地都是你的,而且三年赋税徭役全免。

    所以在明代初期,拥有土地的自耕农是相当多的。

    洪武三年,朱元璋设司农司,“计民授田”,分配了部分土地给农民,洪武二十七年,鼓励开荒,给予其牛、农具……

    但朱元璋没有遏制土地兼并,他默许兼并,默许土地集中起来,其分封藩王,这本身便附带着分封土地,加上明代初期的藩王,大部分都带着“野心”,多占几百万亩地也很正常

    一些藩王甚至直接将所在城池当成了自己家,整个城的大部分,都成了王府产业,城都能占,占个地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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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设置了农税司,把关买卖环节,但人家你情我愿的事,朝廷实在是管不住,所以导致了一个现象:

    “遏兼并国策”提高了交易成本,但却没有解决土地兼并的问题。

    自从杭州知府虞谦上奏以来,朱允?啥荚诳嗨稼は耄?罢移平庵?ǎ??迥昊?ü婊??彩侵煸?善凭滞恋丶娌⒌囊惶醴铰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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